用人单位电话:
0971-2291788
单位名称:
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聘服务单位
电 话:0971-8203784
13897210860
单位名称:
青海嘉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第三批招聘总成绩公示及政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1.公示内容:现将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第三批招聘总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第三批招聘总成绩公示》;
2.公示期: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二、政审
1.政审对象: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政审、体检”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3年10月31日;
3.介绍信开具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4.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政审表(见附件2《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第三批招聘政治考察表》,自行下载打印)中签字盖章;
5.介绍信开具地点:青海嘉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座9楼)。
三、体检
1.体检对象:见附件1中“是否进入政审、体检”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体检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
3.体检地点:自行前往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在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5)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6.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7.注意事项:政审表、体检报告于2023年11月3日17:00前交至青海嘉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A座9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至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原则
五、附件
附件1: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第三批招聘总成绩公示.pdf
附件2: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第三批招聘政治考察表.pdf